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2、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3、本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4、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5、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1、申请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方法见“企业用户数字证书指引”)。
2、申报人必须通过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工作,填报申请事项材料,并将所有资料的电子文档(pdf)上传,(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3、所有申报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文字、图案清楚;电子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按照附件顺序上传至办事平台。
4、在递交纸质申请资料时,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政府网在线提交《换发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申请书》的电子申请,取得ID号,并提交所属状态为“签收”的网站打印页 申报资料可邮寄至我局受理大厅,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管理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企业新申请)
每个在广东省药监局平台备案过,需要在广东省药监局平台管理业务或者上报数据的单位,都符合申领该应用数字证书的条件。每个单位可以申请一个或者多个数字证书。以下流程对象为:非药店的各类型企业机构。
“新申请”指贵单位次申领该证书,或者额外增加数字证书。流程如下:
步:填写申请表,准备申请需要的资料
(1)《广东药监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见附件1,含协议书,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 生产、经营或执业许可证,或所在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相关主管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新申请可不用提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此项);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现场办理,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