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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理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8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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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理全过程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

  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

  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第七条特许人应当在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关于委托盟市商务局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通知》

  1、特许经营备案之后,企业的招商加盟资格将在中国商务部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公司,对企业招商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1)企业网上注册:特许人企业登陆网站进行注册,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界面,按照提示和要求逐项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发送登陆账号和密码于特许人;

  (3)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九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5)商务主管部门公告: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打印材料并与之前企业网上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对申请备案的企业在系统网站上予以公告。

  特许人不具申请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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