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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常规条件

发布时间:2024-08-01        浏览次数:8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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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常规条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1.什么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或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企业从事该方面服务就需要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1).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2).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信息服务。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基本条件?

  条件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条件二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条件三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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