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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设立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发布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8        返回列表
前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设立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各种视频节剧容丰富多彩,有喜剧节目,也有许多高颜值的电视剧,是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有色彩。从制作到发布均需要广播电视许可证,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电影、电视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那么这都是得益于广播及电视节目的制作。没有好的制作,就不会有那么多精彩的内容的呈现。

这背后团队企业都要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而且必不可少。

办理机构: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经营范围:涉及影视制作、发行、例如:小视频、微电影等。


流程:公司基本材料准备------提交申请材料------文广局审核------许可证下发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办理条件:

1、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清单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2、书面申请;(说明:接受申请单位为: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申请内容含申请机构基本情况、申请原因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过的章程,章程做过修改的,须附上章程修正案)

5、办公场地证明文件(自有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份);补充材料:股权构成证明(主要指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股东名单和持股比例的商事登记信息。

6、主要人员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份)及简历(原件3份);②主要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3份);以及法人及专业人员一寸照各一张。

注: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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