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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新要求

发布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10        返回列表
前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新要求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的分类如下:


非经营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经营性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注:两者之间大的区别是一个无偿,一个是有偿的。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需要提供2名医药专业相关的人员毕业证书;

需要提供一名本科计算机专业毕业人员证书;

需要有符合申请的网站。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条件

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事单位或其它组织;

企业应有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相关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企业应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的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

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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