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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4-04-23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前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怎么办理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怎么办理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1、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向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等活动。

2、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申请条件

1、 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 有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3、 有健全的网站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4、 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申请资料

1、 营业执照

2、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3、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名以上) 学历证明或者是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含正式劳动合同);

4、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座机、传真、法人手机、邮箱;

3、二名医药相关专业人员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简历;

4、网站域名证书;

5、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申请表;

6、网站栏目的设置说明

7、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措施;

8、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与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说明;

9、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10、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1、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将所准备材料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受理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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