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 演出经营许可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指的是具有开展经营性演出活动申请资格的承办者,在通过了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审核后取得的一种允许其可以正式演出的演出许可性证书。
其中,申请资格指的是取得文艺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演出机构以及个体演员,方可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无论是国外来华的演出,还是大陆、港澳台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无论你是在线下演还是在网上演,都属于营业性演出。
1、审批机构:
当地的文化局
2、需要具备的条件:
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2)有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需达到10万注册资金)。
3)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登记证书或者营业执照。
4)其他依法应具备的条件。
3、申请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演出经纪”);
三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原件;
其他基础性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等)。
根据国务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按此规定,演出(无论是否营利性)是“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上述《条例》并没有对“现场表演”给出定义,但从一般人的常规理解,现场表演应是指表演者和观众在同一地点(空间),表演者的表演行为能够即时让观众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