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可回收垃圾就是可以再生循环的垃圾。本身或材质可再利用的纸类、硬纸板、玻璃、塑料(plastics)、金属、人造合成材料包装等,与
可回收垃圾就是可以再生循环的垃圾。本身或材质可再利用的纸类、硬纸板、玻璃、塑料(plastics)、金属、人造合成材料包装等,与这些材质有关的如:报纸、杂志、广告单及其它干净的纸类等皆可回收。另外包装上有绿色标章(GrünenPunkt)是属于要付费的双系统,属于可回收垃圾。
凡在我市设立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市经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登记注册名称、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场所、性质、经营范围等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经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具体备案规则由市经信部门另行制定。
需提供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2、注册资金
3、拟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地址产证、租赁合同
办理流程:
1、企业名称核准 工商局
2、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公安J
3、到****办理审批手续 ****
4、刻章,验资 刻字社 银行
5、办理营业执照 工商局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技术监督局
7、办理税务登记证 税务局
8、开立银行帐户 银行
9、买发票 税务局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