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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注意

发布时间:2024-10-28        浏览次数:10        返回列表
前言:医疗器械 二类 三类 备案
上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注意
  问题:经营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企业要求有哪些?

  解答:经营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中的一次性使用、输液、注射用医疗器械企业,库房使用面积应当不少于100平方米。

  问题:住所和经营场所可以不一致吗?

  解答:医疗器械的经营场所可以和住所不一致。

  1、常见错误:申请办理过程中,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没有携带委托书。

  正确做法: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2、常见错误:租赁多少面积,就是申请多少面积。

  正确做法:经营许可中,经营场地和库房要求以“使用面积”为计算要求,非租赁面积或建筑面积。"

  办理方式:

  1.收件。申请人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形式审查。审查人员当场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制证与送达。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送达申请人(或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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