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文网文为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1、全名: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审批机构:企业注册地文化厅(局)
3、审批时间:20个工作日
4、有效期:3年,不需要年检,需要提前90天提出续期申请
5、许可续期: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许可证期满前60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6、年检要求:根据当地具体管理部门要求,部分地区需要年报或月报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1、经营性: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2、非经营性: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种类和基础条件
1. 游戏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基础条件:注册资金 1000万)
2. 非游戏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基础条件:注册资金 100万)
3. 国家新政策变动通知:文化部门不再要求实缴100万(游戏类文网文1000万)注册资金,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达100万(游戏类1000万)即可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企业不办理而开展互联网文化业务有何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责令暂时关闭网站。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涉及业务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1、音乐娱乐类网文
2、网吧类网文
3、美术品艺术品网文
4、动漫类网文
5、演出剧目类网文
6、展览比赛类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