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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24-07-02        浏览次数:7        返回列表
前言:人力资源 劳务派遣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报条件

人才为先的时代。因此,人力资源,也成了一个不错的而且很吃香的行业。但是想要在人力市场有一番作为的话,就必须要取得人力行业的必备资质,那就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上海国际化的大都市,人才的需求更是可遇不可求。


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或有政治权利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明确的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企业名称中冠有“人力资源”字样。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

3、有完备的办公设施,建有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等情况的工作台账;有两台以上用于业务活动和信息资源管理的微机。注册资金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

4、场所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专职工作人员6人以上(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业指导师资格。发放《许可证》之日一年内,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

1、开办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

3、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办公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或合法的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或拟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花名册),身份证及复印件,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从业证明。联合开办的,还应提交合作协议书;

6、具备职业指导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职业指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台账管理、收费标准材料;

8、《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原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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