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比注册还贵,不想注销了...
为什么注销公司比注册公司贵?
如果不想经营了不去注销
让它自生自灭行不行?
很多人肯定觉得这是在坑人
可你们不知道
注销所需要的手续远比你想象的要复杂
周期长就算了,关键是处理过程也复杂
当然也就贵啦!
有疑惑?
马上给你解答!
为什么注销公司那么贵?
注销公司流程十分繁琐
整个注销公司流程下来一般都是5至7个月左右
分公司注销时间为4-5个月左右
如果公司出现一些严重问题
那甚至得花上一年半载才能注销啦
现在不是有“简易注销”了吗?
emmm...是啊!
关键是很少有公司能满足简易注销的要求啊!
只有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
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才适用于简易注销。
注销来回跑的次数多,且资料要求多
注销公司的时间
光国税局注销一般平均要10趟
地税局10趟,工商局也要4-5趟,银行3-4趟
这还是工商代理机构办理的时间
如果不懂流程的小白去办理
估计来回跑的次数会更多
浪费的时间也就更多
另外
需要整理企业所有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
上传国税地税报表
如果企业以前的账务没有整理或者没有做
那么还需要补齐全
其次
税局还会核查企业所有的税务问题
看看是否有纳税异常或者抽逃税款的情况
注销的补税情况或者罚款较多
我们要知道公司选择去注销
往往是因为做不下去了
出了什么问题才去注销的
但注销的时候也会查出一些问题
比如企业的租金发票开了没有?
是否还在那里经营?
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等还在不在啊?
前几年企业的税收偏低等等情况...
注销的手续增加了
费用自然又要增加了
这就是为什么注销公司比注册公司
还贵的原因啦~
可以放着不去注销吗?
你看,注销公司那么复杂
又费时间又费钱的,我可以放着不管吗?
当然不行啦!
公司既不经营又不注销
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局吊销和自主注销是不一样的
公司自主注销是一种自愿的、主动的行为
但工商局吊销则是一种行政处罚
是会产生法律后果的
比如
工商主管机关对于公司的罚款等
但*主要对于法定代表人的影响比较大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
在全国范围3年内都不得申请或担任
其他公司的**管理人员
(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也不得在此期间再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
另外,僵尸公司长期不注销
在之后被债权人起诉并且清算不能的话
股东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更严重的是
一旦法人被列入黑名单,出行可能会被限制。会导致购买不了实名制车票、机票哟。
所以啊,各位老板
既然开了公司就好好经营吧
不想继续经营了
就趁早去注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