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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版物许可证办理资料解析

发布时间:2024-08-01        浏览次数:24        返回列表
前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图书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许可证
上海出版物许可证办理资料解析

注意:电子图书期刊交易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滴!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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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下面给大家介绍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租: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批发: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零售: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总发行:指由唯一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展销: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 。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要符合哪些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有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5、无不良记录。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证明;

、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额外需要提供:

、进行网络销售的要有办公地点、供货合同、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

、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到相关部门(所在地区行政大厅或文体局)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资料;

、相关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期间申请办证人可查询办理进度;

、批准的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做出书面说明。

申请办证人领取证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

      擅自设立出版物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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