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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特许加盟资质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4-04-23        浏览次数:7        返回列表
前言: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问: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条例明确了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上海特许加盟资质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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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问: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条例明确了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只有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二是要求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三是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三方面的条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活动。

问:条例是如何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行为规范?     

答:条例针对特许经营活动本身的特点以及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对特许人的行为规范作了规定。比如,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特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向被特许人收取推广、宣传费用,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等。     

对被特许人的行为规范,条例也作了相应规定,主要是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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