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3号令《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新闻出版总署第20号令《出版物市场管理规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3号令《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新闻出版总署第20号令《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文)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文)
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零售类申请必须要有沿街商铺;
批发类的地址面积大于50平;
有明确的公司经营范围;
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有配套的图书管理人员及图书管理系统。
提交材料初审时间――10工作日 (由贵公司材料盖章后)
受理时间――5工作日左右 (由材料初审受理 起)
取证时间――0.5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