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对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个体户和企业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云务部令[2004]14号)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政策规定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所需条件
取得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工商登记注册手册手续(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及须提供齐全的申请材料,即可在网上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实行网上备案登记
办理程序
(一)企业向县商务局外贸股递交备案登记书面材料;
(二)经办人收到材料后,审核上报材料是否齐全;
(三)经办人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材料上报给州商务局;
(四)对通过审核者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批准后,由县商务局外贸股直接打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1、在线填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登录商务部网站,进入在线办事(在线上报事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在线申报——备案登记(按照工商登记地选择备案登记机关;并完整、准确和真实填写《登记表》所有事项的信息)——完成后提交
2、获取系统编号后提交打印——下载《登记表》。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五)登记表办好后,通知企业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