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第九条经营许可证分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两类。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跨地区注册资本不小于1000万,省内不少于100万,经营范围增项:经营电信业务)
2.法人正反面彩扫件
3.公司一级自然人股东扫描件
4.公司一级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5.三名人员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正反面彩扫件)申请过程中社保不能中断。
6.电信管理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