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是现代商业经营的新模式,而且已经逐渐成为了主流。但大家似乎对特许经营至今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正规特许经营企业很多也是一脸茫然、无所适从。那么,如何才能做好特许经营这种经营模式,规范好特许经营的管理呢?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基于法律规定,我们认为从事特许经营企业应遵从好以下五个要素:
一、从事特许经营应备案
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了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进行备案,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备案的法律责任。那么,即使不备案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仍有效,但不备案依旧是违法行为,依然会招致行政处罚。所以,特许经营备案是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合法前提。
二、明确经营资源交付情况
特许经营合同订立时,作为交易重点及合同标的的经营资源,交付标准、交付时间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更为重要的是,合同双方一定要保存交付的所有证据。
三、经营资源对价要清晰
特许人因许可他人使用自身经营资源的同时,是要收取被特许人的许可费用的,也就是俗称的对价。有很多企业往往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喜欢将多种经营资源打包一起,统一收取一个许可费用,并没有标明各类经营资源对应的特许费用。那么,按以往的案例,特许经营一般是以被许可人实际使用了经营资源为支付许可费用的前提的,一旦发生纠纷,当经营资源中的某一个或多个类别被许可人没有使用的时候,很可能会被要求退还部分特许经营费用。
四、信息披露应及时、准确
条例第三章整个篇幅对于特许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而且明确了被特许人在一定条件下的合同解除权。同时,第二十八条明确了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责任。所以,作为特许人,对于条例规定的成立、变更、删除、丧失等等信息事项,应当及时以及准确地向被特许人进行披露。同时,大家还需要注意下面一个很容易忽略的问题,就是任何备案时提供的信息发生改变,应当要及时地在备案系统中同时变更,否则可能会因信息不对称而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