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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办全部材料

发布日期 :2025-01-15 09:24发布IP:210.22.98.28编号:11075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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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有何处罚?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七)办公场地证明;

  (八)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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