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报关企业
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
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海关小贴士
企业在互联网上申请办理海关注册、变更、注销业务,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我要办事→选择地区→帐号注册或登录→
企业资质→海关通用资质。
2:“互联网+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3: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多证合一”渠道申请海关
注册登记。
01新企业注册
1. 企业申请:企业信息填写完毕后,向海关提交申请。当页面显示“海关入库成功,
转人工审核”时,表示申请已提交成功。
划重点
为保证进出口业务正常开展,企业应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所填内容务必完整并真实有效
,尤其是注册海关、企业中英文名称、中英文注册地址、法人代表及法人代表手机号、海关
业务联系人及手机号,以及能够顺畅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
2. 打印回执
所属地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助或到海关注册登记
窗口现场打印《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划重点
自2019年2月1日起,海关不再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助或到海关注册登记窗口现场打印《海关进出口货
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回执上体现: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海关注册编码/检验检
疫备案号 。此回执取代旧版《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旧版《自理报检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