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经营备案申请
艺术品经营备案怎么做?
申请人填写《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本机构受理窗口。
第二步:受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齐全的,出具《收货证
明》。 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 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的,经申请人补正材料后予
以受理。 第三步,审核决定:文化市场管理事务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艺术品经
营单位进行审核备案。
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艺术
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第三条、第五条;《文化部关于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工
作的通知》(文市发〔2011〕55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 改进文化市场行政
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哪里可以拿到艺术品经营备案
艺术品经营备案审批条件:
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
政部门备案。
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的,应当按前款办理备案手续。
温馨提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需携带,现场需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