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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进出口经营权对企业的要求

发布日期 :2024-08-01 16:16发布IP:210.22.98.25编号:1107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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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进出口备案的申请条件|进出口经营权

  进出口权:是指企业自主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而内资企业要办理进出口权,其营业
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进出口”字样,若无则需先办理工商变更经营范围加上“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字样,之后才能合法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

  一、先在网上操作

  1,登录网站;

  2,点击“备案登记”会弹出新页面;

  3,在“所属城市”下拉菜单中选择“吉林省长春市”;

  4,在“备案登记机关”下拉菜单中选择“长春市商务局”;

  5,提交;

  6,《登记表》认真、如实填写;

  7,提交备案登记。

  打印1份,法人签字后盖章。

  一、上海办理进出口经营权对企业的要求: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

  2、注册资本(金)外贸流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生产企业可视情况放宽条件)。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

  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准备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公章)

  b.对外经贸经营者登记备案表

  c.企业章程

  d.国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e.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民币基本账户)

  f.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g.《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申请书》(加盖法人印章和公司公章)、《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h.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4.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账户开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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